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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13期:第1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11-13

内蒙古汇能耀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煤基聚合新材料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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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内蒙古汇能耀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煤基聚合新材料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内蒙古汇能耀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煤基聚合新材料研发项目。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纳林河产业园。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生产装置包括一条80kg/h的生产JM90等级的共聚甲醛中试装置,装置主要生产JM90的共聚甲醛产品,采用共聚甲醛工艺,装置主要由三聚甲醛精制、聚合反应、聚合后处理三个单元组成。年操作时间为8000小时。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内蒙古汇能耀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内蒙古汇能耀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姓名:王昆。联系电话:18047703738。 企 业 邮 箱 :540488391@qq.com。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尚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 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 665329.html。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交有效的联系方式。欢迎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内蒙古汇能耀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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