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内蒙古三维资源集团小鱼沟煤炭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将其对下表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权利义务承继人享有的主债权、从权利及其他全部权利、权益依法转让给内蒙古三维资源集团小鱼沟煤炭有限公司,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内蒙古三维资源集团小鱼沟煤炭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内蒙古三维资源集团小鱼沟煤炭有限公司作为合法权利人,现公告要求下表中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权利义务承继人向内蒙古三维资源集团小鱼沟煤炭有限公司履行相关的法律文件确定的偿付义务及担保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内蒙古三维资源集团小鱼沟煤炭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2日
注:1.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2.如公告中债务人、担保人、金额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