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狂徒“打游击”民警上演“歼灭战”开展反假币宣传  守住农民“卖粮款”冒充警察实施诈骗  团伙成员悉数落网自己丢车去偷车本想“补偿”却违法打击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空间刑满释放再作案重操旧业“伸贼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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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09期:第0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11-06

自己丢车去偷车本想“补偿”却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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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赵芳通讯员贾德京)电动自行车丢了怎么办?有人可能会自认倒霉,有人则选择报警,但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日前破获的一起电动自行车盗窃案中,嫌疑人实施盗窃的理由竟然是因自己的电动车丢失了,便偷一辆来“补偿损失”。

10月24日12时,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钢铁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停放在回民区呼钢东路地铁站口附近的一辆电动车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工作,通过调取现场及周边监控视频进行分析研判,迅速锁定了嫌疑人郝某。民警循线追踪,仅用不到两小时便将其抓获,并将被盗车辆成功追回。

“我的电动自行车也被偷了……”审讯中,当郝某被民警问起为什么要偷车时,郝某这样回答。原来,郝某曾丢失过电动自行车,事发当日,她偶然看见呼钢东路地铁站口附近一辆电动自行车上有钥匙,想着自己曾丢失过电动车,一时间起了贪心,便偷车来“补偿”自己。就这样,本来也是受害人的郝某,却因一念之差变成了违法行为人。目前,郝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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