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近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荣乌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日常执勤中查获了一起酒驾案件。驾驶人饮酒后,准备驾车驶入高速,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10月12日9时许,民警在荣乌高速公路康巴什收费站入口处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蒙L牌照小型普通客车的驾驶人有酒驾嫌疑,后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48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大队民警依法对违法嫌疑人赵某处以罚款1500元、记12分的处罚,同时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荣乌交警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要珍生命,拒绝酒驾,摒弃各类交通陋习,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和实践者。
(巴雅尔李梦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