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讯 近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不仅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彰显了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
刘某某与醉酒后的王某、张某某在乌兰镇某巷子里因琐事发生了口角,后演变为打架斗殴,导致刘某某头部严重受伤。刘某某因治疗伤情共计产生费用46026元。刘某某多次与王某、张某某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王某、张某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展开调解。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与意见的基础上,承办法官从法理和情理角度出发,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和权利,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对待问题,缩小分歧。
经承办法官多次沟通调解,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均对诉请金额作出让步,最终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