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飙车“炸街”行为危害巨大,严重扰乱正常交通秩序,不仅危及自身生命安全,更会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极大的威胁,产生的巨大轰鸣噪声,还会干扰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近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东胜区大队就查获了一起“炸街”扰民案件,发现该车属于改装车辆。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监督其恢复车辆原状。
(刘跃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