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山讯近年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将检察官职能与学校法治教育紧密结合,秉持四“心”,当好四“员”,从多个维度确保法治副校长履职实职化,为孩子们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秉持“责任心”,当好校园法治建设的“引导员”。该院认真梳理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制定法治副校长工作实施办法,并邀请教育部门、任职学校对履职情况进行打分评价,推动法治副校长依法履职尽责。
秉持“诚心”,当好未成年人保护的“管护员”。该院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避免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并充分利用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方式,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身体检查、医疗救治、心理疏导等综合帮扶服务,有效保障其健康成长。
秉持“细心”,当好校园安全的“监督员”。该院积极开展校内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扎实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校园安全隐患问题。
秉持“童心”,当好校园普法的“宣传员”。该院将“走出去”授课与“请进来”普法相结合,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并联合旗妇联等部门深入农牧区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法治知识宣讲,取得了良好效果。 (王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