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 今年,乌海市司法局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员社会公信力,在该市推行了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为该市723名人民调解员颁发了人民调解员证书。
人民调解员工作证由乌海市司法局统一印制发放,上面印有人民调解员的姓名、职务、照片、单位和编号等基本信息。凡持有该证的调解员,表明已经通过了严格的法律法规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和考试,准许以人民调解员的身份主持调解民间纠纷,进行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制作调解协议和监督协议履行,确保该市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是该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落实社会体制改革工作的一项具体举措,旨在展现人民调解员的新形象,提高人民调解员社会公信力,让人民调解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群众,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公正公平、依法调解,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乌海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