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2019年,刘某来到女儿小刘家与其共同生活。期间,刘某将自己的退休工资卡交由小刘保管。但小刘未经父亲同意,擅自支取了卡内的20万元。刘某发现此事后要求小刘退还,小刘拒绝退还,并称该笔款项均用于父亲刘某的生活开支。2024年年初,父女间矛盾激化,小刘向父亲出具了《赡养终止协议》,并退还刘某5万元。无奈之下,刘某将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小刘退还剩余款项,并履行赡养义务。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小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及与父亲产生矛盾的原因,后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但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考虑到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迫在眉睫,承办法官决定不再进行调解直接依法作出判决。基于老人诉求,法院判决小刘归还原告刘某养老金10万元,并在裁判文书中,再次强调了赡养老人是子女必须履行的义务。为方便老人更好地阅读裁判文书,承办法官在标准版判决书外还另配了一个大号字体的判决书,并在文书送达后,耐心细致地就判决书的内容特别是判决结果向刘某进行了说明。一系列贴心、暖心的举措,让老人深受感动,连连向承办法官道谢。
(安吉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