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乐通讯员郭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通知,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由上海扩大至北京、天津、重庆等18个大中型城市,适当放宽投资金额和比例限制,完善尽职免责和绩效考核体系。中国银行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加大科技金融全周期支持力度。
中国银行集合集团内股权投资业务资源,支持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加快在18个试点城市推进布局科创投资。完善股权投资业务机制,结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清单、18个试点城市链主企业名单等,探索建立“白名单”机制,制定差异化立项与投资审批策略,提升项目落地效率。建立行司协同联动机制,构建“股、贷、债、保、租”综合化产品服务体系,支持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加快在试点城市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因地制宜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项目落地。实施中银科创生态伙伴计划,在科技创新活跃地区加快构建科创生态圈,引导各方要素资源有效聚集,为科技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