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王振义:
本院受理的(2024)内0207民初4699号原告内蒙古众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振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15日
■公告
王建(身份证号码:150921195510240036):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2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5日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我委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玉卫医罚告〔2024〕34号)实施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滨河北路水语青城北门玉泉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邮政编码:010030
联系电话:0471-5977805
联系人:白音巴图赵瑞云家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10月15日
■公告
内蒙古久公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汐宸,女、汉族、身份证号码:150105198805204622):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遵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1年补充版)》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1、罚款人民币陆万元(¥:600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仟叁佰柒拾贰元(¥:2372.00元);3、没收药品及医疗器械(详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玉卫医保决〔2024〕6号)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5日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我委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玉卫医罚告〔2024〕33号)实施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滨河北路水语青城北门玉泉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邮政编码:010030
联系电话:0471-5977805
联系人:白音巴图 赵瑞云家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10月15日
■公告
内蒙古酷亲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辛慧英(回劳人仲字〔2024〕478号)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12月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政府二号楼二楼220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20日之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申请人具体仲裁请求事项为:
辛慧英(回劳人仲字〔2024〕478号):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1、3、4、5,4个月的工资7000元;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未签订劳动合同2023年8、9、10、11月和2024年1、3、4、5月共8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16000元。
回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4年10月15日
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林格尔支公司变更营业地址的公告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关于同意变更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林格尔支公司变更营业地址的申请民保(内蒙古)发〔2024〕289号,现予以公告。
机构名称: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林格尔支公司
业务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
批准日期:2011年4月6日
机构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华街南
机构编码:000052150123
发证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
许可证流水号:NO:00129288联系电话号码:0471-7196060批准日期:2024年9月20日特此公告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