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综合运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信访化解、司法救助等多种方式,努力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以“检护民生”的实绩彰显司法为民的实效。
该院联合东河区人民法院、东河区公安局、东河区司法局会签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试行)》,在做好风险评估预警的前提下,积极与公证处联络,对因邻里、婚恋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启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有效化解矛盾、修复关系。
该院与人社局就案件移送和农民工欠薪案件进行协作,推动企业解困与保障工人合法权益双赢。同时,该院以“如我在诉”理念对群众涉法涉诉案件逐案研判、因案施策、分类化解,针对上访人员流露出的不满倾向,引导其走诉讼程序依法理性维权。
(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