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山讯恶意别车,一般是由“路怒”引起,这种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或寻衅滋事罪,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近期,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二支队喀喇沁大队查获了一起由“路怒”引起的恶意别车行为。
近日,喀喇沁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蒙D牌照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多次别停其它车辆,并提供了视频证据,请求交管部门处理。接警后,民警立即进行查证,视频中显示,该车辆在G45大广高速882公里处存在多次别车行为,民警迅速锁定该车驾驶人张某并对其进行传唤。
经询问,张某于8月25日17时驾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行至某处匝道汇流出口时,一辆小车迅速从其前方汇入主道,因其速度较快,致张某紧急刹车,因而产生不满情绪。张某超车之后,多次故意别车,导致后方车辆无法正常行驶。
民警对驾驶人张某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告知其行为的危险性与危害性,随后依法对其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最终,张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会自觉遵守交规,安全文明出行。
高速交警提醒:“路怒”没有赢家,“安全”才是底线,一旦引发交通事故势必会两败俱伤,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规,拒绝“路怒”。 (赵锐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