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征求公众意见。1.报告链接及查阅纸质版方式和途径。①https:// pan.baidu.com/s/11r7-vi0FGSBX⁃ sOYk4cvIhg提取码:d1yq。②通过电话,网络方式查阅报告。2.征求意见范围。以厂界为中心,边长5km矩形区域内受到影响的公众。3.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www.mee.gov.cn/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
t20181024_665329.html。4.意见反馈方式和途径。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设单位:清水河县水务局。联系人:陈建光。联系电话:15332816066。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滨河南街。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水务局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