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圈到一线法治护航绘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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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93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10-09

服务商圈到一线法治护航绘新篇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燕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人民法庭肩负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商圈作为城市商业活动的聚集地,其法治化、规范化的运营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立足大局,将人民法庭设立在回民区中山西路商圈,以法治力量护航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迄今为止,这是全国唯一一个设立在城市最繁华街区的法庭,也是我区唯一一个商圈法庭。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燕

立足商圈筑牢法治基石

中山西路街道是呼和浩特市重要的商业街区,街区内有王府井、海亮广场、维多利商厦等14个商业综合体,商户1 万多家,商业楼宇林立,商事主体众多,在为首府经济发展提供发展动力的同时,中山西路商圈也给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打通司法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回民区法院立足商圈实际情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23年12月,将攸攸板镇派出法庭更名为中山西路人民法庭,设立为“商圈法庭”。中山西路人民法庭的宗旨就是以公正司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和商户发展,推动基层治理。我们以特色品牌创建为抓手推动人民法庭“五项服务”,即司法培育新业态--推动商圈内零售、电商,线上、线下各类消费业态融合发展;服务保障保税区--助力综合保税区拓展国际市场,推动外贸经济保稳提质;规范青年新社交--教育引领年轻人潮玩新体验健康发展,预防新类型违法犯罪;培育商业新文化--在爱国、诚信、社会责任等传统商业文化基础上,倡导合规经营、科技创新、国际视野等新商业文化;架起安全消费高压线--为商圈各业态提供司法护航,依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联动共治彰显法治力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中山西路人民法庭聚焦多元协同,与回民区其他机关、单位、社区开展密切合作,主动融入街道、社区“融合党建链”,与街道党组织组建党建联合体,积极探索“党建+调解”、“党建+共治”工作模式。依托法庭所在场所优势,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分所、回民区公安分局一站式服务中心,定期召开融合党建现场推进会,对街道内的矛盾纠纷、信访案件进行定期通报、定期排查和联动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萌芽状态。其中,法庭与回民区公安分局建立的“庭所联动、共解纠纷”工作机制,形成了“法官+警官”联合调处工作模式,充分利用社区警务资源,拓宽信息获取渠道,提升寻找当事人及线索的效率,为案件处理提供了有力支持,实现了人民法庭与派出所的无缝对接,为诉前联合化解矛盾纠纷奠定了坚实基础。

法护营商

提升司法质效

中山西路人民法庭主动入驻中山西路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适时派员入驻指导调解,实行法庭进社区、进网格,诉前便于社区群众联系法官、公益律师,答疑法律困惑,提前预防、化解纠纷,诉中便于当事人线上参审。推出“一社区一建议”,对辖区内纠纷类型、形成原因、发展趋势等数据要素进行深入研判,分析大数据,将其中反映出的社会治理典型现象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发案情况制定“一社区一建议”,法官逐社区走访开展“法治巡诊”,与社区、街道干部会商“治理药方”。构建基层法律服务站,以服务企业发展、服务重大项目、服务纠纷调处、服务风险防控为重点,创新打造了“法律服务+N”的工作模式,按照“一事一专家”“一事一专班”“一事一方案”的方式,通过组织律师和执法司法人员及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定期坐诊”,提供“法治体检”、法律咨询、风险评估、矛盾化解等一揽子“解决方案”,切实打通法护营商“最后一公里”。

深化服务营造法治氛围

中山西路人民法庭以化解辖区内商业体、经济类纠纷为主,着重打造优化营商特色法庭和专业化城区特色法庭相结合的“双特”法庭。法官实地走访辖区商户,详细了解商户的经营状况、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需求,针对租赁合同纠纷、消费争议等高频纠纷领域,现场向商户普及法律知识,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与此同时,法庭全面推行“巡、立、调、审、执、教”一站式服务模式,实现“一门进、一楼办”“一窗受理、一窗通办”,让人民法庭真正成为定分止争的前沿阵地。“巡”,即实行巡回审判制度,将法庭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方便群众参与诉讼活动。“立”,即提供线上、线下双重立案渠道,实现一窗通办,简化立案流程,提升立案效率。“调”,即运用五步调解法,通过深入了解案情、引导当事人沟通、促进双方和解、达成调解协议、监督协议执行五个步骤,全面推进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审”,即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依法公正审判,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执”,即实施执前督促程序,通过提前介入、督促履行,确保案件能够及时有效执行到位,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即加强宣传教育,延伸司法职能,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等方式,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司法为民强化队伍建设

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尤其是法官队伍,是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关键所在。中山西路人民法庭在队伍建设中,尤其重视“四力五心”的全面培养。“四力”指的是敏锐的观察力、准确的判断力、出色的语言沟通能力和独特的人格魅力。观察力使干警能够精准捕捉案件的关键细节;判断力帮助他们基于法律与事实作出公正裁决;语言沟通能力则是有效调解、沟通当事人、化解矛盾的基础;独特的人格魅力是赢得当事人和公众信任的重要因素。“五心”即做好调解工作要有热心、倾听当事人陈述要有耐心、开展疏导要用心、调处纠纷要公心、遇到反复要恒心,体现了人民法庭干警在调解工作中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情怀。

基层稳则天下安,“小法庭”里也可以有大作为。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服务大局和司法为民最前沿的触角,也是人民法院展示自身形象、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回民区法院中山西路人民法庭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为全面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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