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日前,包头市昆区司法局召开警示教育会议。会议由昆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贺青主持,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春江,机关各股室、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及各司法所所长参会。
会议通过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上发布的《潜逃三年犯罪嫌疑人落网———包头市青山区纪委监委追逃工作再传捷报》和10月份昆区政法委在黄河西路街道办事处召开的政法工作联席会议上通报的一起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等典型案例,向参会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
贺青强调,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要严格遵守纪律,恪尽职守,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着重强调严格监管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在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过程中,严格审核程序,尤其是司法智能终端(J I PAD)的定位报道、信息录入,定要履职尽责,依法办公,不能出现脱管、漏管现象。 (昆区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