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利军:2014年1月1日你向我借款110000元,你所有欠款未清偿完毕。本人已经依法将对你方享有的全部债权,及所有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刘萌。请你方接到本债权转让通知书后直接向刘萌履行所有欠款。通知人:杨亮明。2024年9月28日(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