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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91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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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公告

内蒙古钟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陈向阳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呼赛劳仲字[2024]第454号),在采取直接送达和上门送达方式无效后,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了: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及证据、《答辩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在开庭当日,你单位未委托代理人参加庭审,本委予以缺席审理,并于2024年9月25日作出《仲裁裁决书》(呼赛劳仲字[2024]第454号)。该裁决作出后,本委再次采取直接送达和上门送达方式无效后。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本委采取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4年9月27日

■解除劳动合同公告

王某学:

王某学(男,身份证号:15250219****** 7165),你在合同履行期间,自2024年7月1日请假到期后一直未返岗,我公司以及用工单位多次通过电话通知您返岗上班,但您一直未到岗上班。已构成连续旷工数十日的事实。

我公司已于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5日分别向您邮寄了限期返岗通知书。您接到通知书后,一直未返岗。2024年8月28日向您邮寄了解除通知书。

您已“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公司决定依法与您解除劳动合同。现通知您:

1、与我公司的劳动合同于2024年8月31日正式解除;

2、您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将于2024年9月停止缴纳。

3、如因您未及时办理或拒绝办理导致的不

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社保待遇不能享受、无法到新公司就业等)均由您自行承担。

内蒙古金安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9月27日

■公告

内蒙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陈庭毅(回劳人仲字〔2024〕445号)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11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政府二号楼二楼220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20日之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申请人具体仲裁请求事项为:

陈庭毅(回劳人仲字〔2024〕445号):1、裁令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自2022年9月1日到2024年8月1日欠发工资57200元,并按照2022年9月1日到2024年8月1日欠发工资的50%支付经济补偿金28600元;2、裁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2024年6月到2024年8月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具体金额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为准);3、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6437元;4、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4000元;5、裁令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证书编号为蒙建安C2(2019)0253541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暂合计106237元。

回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9月27日

■公告

中核绿能资源(内蒙古)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王佳璐与你单位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新劳仲裁字[2024]第631号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2024年9月27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金耀勇、宝日格德、哈斯庆克利、额尔德托、道布庆巴图:

2006年7月23日,金耀勇、宝日格德向我借款500000元,该借款由哈斯庆克利、额尔德托、道布庆巴图提供担保,我将该笔债权及相应的利息等权利全部转让给第三人额尔德尼达来(身份证号:152727196805132714),望你们接到通知后,及时向额尔德尼达来偿还该笔债务。

本通知自送达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通知。

债权人:吉日木图2024年9月27日

■遗失声明

集宁区人民法院开具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票号:0001582883、0011894776、0011660494、0011660515、0011662860、0011662991、001166310X--0011663118、0011667143、0011743345、0011743724、001176308X 0011763143--0011763151、0011889934、011889950--0011890003、0011890169、0011898531、001203409X、0012039157、0012042209、0022776927、0022786703、0022955925、0022968451、0022969825 0022978019、0027640084、0027640922---0027641028、0027647227、0027650856、0027659316、0027660819、0027664094、0027745820、0027754970、0027756861--002775695X、0027759624、0027756992--0027757039、0032762529、0032773199、003277479X、0032776664、0032784357、0038512133、0038518033、0038518578、00385206510038524441。票据已使用,因管理失误,现票据遗失,特此声明。集宁区人民法院开具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票号:未使用票号:00166378、00486001-00486100已作废票号:00066139、00066144、00066158、00066159、00066172、00066203-00066205、00066207、00066270、00066291、00066297、00066298、00066367、00066368、00066371、00066397、00159653,因管理失误,现票据遗失,特此声明。

2024年9月27日

■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0月9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会议室公开拍卖:

蒙AXY244北京现代牌小型普通客车,该车购置日期为2012年11月20日,行驶里程约12.8万公里(最终以成交后提车时实际里程为准),起拍价13,000.00元。

说明:1、以上拍卖车辆依停放现场现状及现有法律手续拍卖,有意竞买者在参拍前需认真查验标的实物、落实相关瑕疵及相关法律手续,否则视为自愿放弃相关权利,委托方及拍卖人只对标的的合法性承担责任,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2、竞买人需持有效证件及1万元参拍保证金来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参拍保证金扣除拍卖拥金后,余款转为车辆过户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无息原路退回;3、机动车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3日内交清全部款项后方可办理车辆的交接事宜,办理车辆过户事宜时所产生的相关税费依照委托方的要求予以承担;4、展示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16时(法定工作时间)止,报名联系电话:0471-6686599 18647120017。

内蒙古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27日

准格尔旗万利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旗中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新设合并联合公告

准格尔旗万利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911506945851743984)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准格尔旗中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91150622564190428H)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公司新设合并,新成立公司为准格尔旗共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预先核准名称)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4000万元。合并完成后,准格尔旗万利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旗中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并依法注销,以上新设合并的两家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准格尔旗共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承继。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请合并两方债权人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两家公司新设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兴隆街道开源建材城A区二楼6号到10号。

联系电话:15598635198。

准格尔旗万利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旗中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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