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头市石拐区青五公路发生惊险一幕。一辆重型货车驾驶人因操作不当造成挂车侧翻,与对面行驶的一辆货车发生碰撞。“我正常行驶呢,他车厢直接砸在我的车头上了。”惊魂未定的被撞货车驾驶人张某说到。
8月24日18时,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石拐区大队接到报警称,在石拐区青五公路附近有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侧翻。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侧翻横卧在路面上,因驾驶人正确使用安全带伤势较轻,已自行从车内爬出。被撞货车驾驶人因正确使用安全带伤势较轻,也已自行从车内出来。
据大货车驾驶人王某某称,事发时其在拐弯路段因操作不当,致使后拖挂集装箱侧翻,险些将一旁行驶的货车压在车厢下。
经认定,当事人王某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遵循右侧通行原则,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张某无事故责任。 (温雅洁王乔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