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热源提升项目二次公示遗失声明准格尔旗窑沟乡厅子堰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优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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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89期:第1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9-25

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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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建设项目名称: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鸿盛办公区院内;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大楼1栋,总建筑面积9692.00平方米,地上4层。建筑分两大功能:实验用房和业务、保障功能用房。(二)主要污染源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生物实验废气、理化实验废气、危废暂存废气及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生物实验废气含病原微生物,通过生物安全柜内高效过滤器过滤后,经排风系统内高效过滤器再次过滤后楼顶排放;理化实验废气主要为无机废气和有机废气,通过实验室通风柜收集至排风系统后经末端酸雾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通过加强通风、定期喷洒除臭消毒剂减缓。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排烟道由建筑物楼顶排放。(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物实验室废水、理化实验室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生物实验室核心区废水经收集后,由高温高压灭菌后与非核心区废水由专用排水系统排入现有疾控中心已建预处理废水站,处理后排入四医院已建医疗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理化实验产生的废水收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并排入上述系统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3)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有实验室废样本、遗弃培养基、实验室废液、实验耗材、一次性防护废物、排风系统废弃高效过滤器、废活性炭、应急库房产生的包装废料、生活垃圾等。包装废料为一般固废,同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收集处理。其他均为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理。(4)噪声:各噪声源通过厂房隔声、减振、基座减振,出风口安装消音装置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5)防渗: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废水收集水池、废水收集管道地槽及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防渗层等效6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在项目场地及其周边区域布设一定数量的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建立地下水长期监控系统。(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医学科学院)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0471-4395766联系邮箱:nmcdcjjk@163.com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永平路南段1000米路东。(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内蒙古中实节能环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471-5223672联系邮箱:jn⁃ hb@imzs.com.cn(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tb⁃ mJ2wT7WnwCeKCgsDS9g(提取码:2qg1)(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方式和途径。提交公众意见表起止时间为公示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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