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谱新通讯员董志娟)保护公路设施是人民群众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可有些驾驶人在损坏公路设施后,以逃逸的方式来逃避法律责任。近日,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达拉特旗大队联合交管部门仅用72小时,就成功侦破了一起损坏高速公路路产设施肇事逃逸案件,挽回路产损失36900元。
9月10日14时左右,该大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S24线K333+450m处(下行线)中央隔离带波型防撞护栏板等公路附属设施受损严重。为尽快破案,追回损失,该大队执法人员迅速与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沿黄高速大队路勤二中队民警取得联系,组成联合侦破小组,开展走访调查等侦查工作。经过大量工作,一辆号牌为晋BM的红色六轴货车“浮出水面”。9月14日,交管部门获取车辆信息及联系方式后,与驾驶人进行沟通,其先是百般抵赖,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最终对损坏公路设施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