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信息法院公告
第15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3739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2-26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通辽市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北京世纪隆泰经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传票、庭前调解预约函、民事裁定书、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确认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2018年12月26日姜福德:

本院受理原告李德贵诉被告姜福德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2531民初2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姜福德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李德贵支付代为清偿的借款共计26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锡森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锡林郭勒盟多伦县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26日内蒙古田野餐桌现代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赵海红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403民初20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被告内蒙古田野餐桌现代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原告赵海红工资35000元,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8750元,于判决生效后立即付清,案件受理费10元,公告费800元,由被告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B205号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26日王升:

本院受理(2018)内0502民初9240号原告韩春峰诉被告王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民事行政检察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依法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26日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