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老付与老呼是自幼一起长大的挚友。老呼因资金周转不畅向老付借款3万余元。然而,借款期限将至,当老付向好友索要借款时,老呼却多次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多次催讨无果后,老付只好将昔日好友诉至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一边认真倾听两位当事人的诉说,一边劝说老付念及旧情再给好友一次机会,同时,从情理法的角度耐心劝导老呼,应当珍惜多年情谊,而且借款本就应当偿还,否则不仅会辜负朋友的信任,还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老付主动放弃了所有利息,老呼只需偿还本金即可。同时,老呼当即偿还老付1.5万元,并承诺在10月初将剩余欠款全部还清。 (白艳侯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