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农村牧区“法律明白人”法治意识和调解矛盾纠纷的法治实践能力,不断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8月30日,由包头市司法局主办、石拐区司法局承办的包头市第三期“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在石拐区举行,培训班由包头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郄凤平主持,该局三级调研员董志杰作重要讲话,石拐区白狐沟街道、大德恒街道、吉忽伦图苏木、五当召镇的60余名“法律明白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培训班上,内蒙古孚本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文以《乡村法律明白人、解析村里那些事》为主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主线,以“案例+法条”的形式详细讲解了农村牧区常见的农民工权益、务工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热点法律问题和规定,通过现场互动问答的方式,充分调动了“法律明白人”的学习积极性,不仅提升了其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更增强了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信心和决心。
随后,包头市土右旗双龙镇“法律明白人”陈浩、石拐区吉忽伦图苏木绍卜亥嘎查“法律明白人”张忠,分别就如何发挥“法律明白人”开展法律宣传、参与人民调解、提供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做了工作分享,多角度向大家传授调解方法及技巧,帮助“法律明白人”理清调解工作中的疑点、难点问题,切实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法律明白人”是普法与基层依法治理的“生力军”。此次培训班采取“理论授课+典型发言”的形式,既有深度法律理论讲解,又有充分业务交流,对做好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马艳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