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其中,针对政协工作指出:“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界别群众中多做雪中送炭、扶贫济困的工作,多做春风化雨、解疑释惑的工作,多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
2023年8月,自治区“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交流会的召开以及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指导文件,为开展“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指明了方向。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协、新城区人民法院在新城区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在原有工作基础上,逐步形成了“1个平台·5项机制”的工作思路,推动“政协+法院”多元解纷工作在基层走深走实、落实落细。“政协委员调解室”现有人民法院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20余名,自成立以来成功调解案件13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83.3%,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个坚持”
打造“政协委员调解室”解纷平台
坚持重心下移。本着贴近群众的工作理念,新城区将“政协委员调解室”设立在辖区街道办事处,不仅能接受法院委派调解的案件,还可以为辖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
坚持实体化运行。创造性引入特邀调解组织,形成“政协+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工作机制,法院委派的案件流转至特邀调解组织后,由联络员和办案秘书负责联系政协委员、联系当事人、案卷材料的整理归纳等事务性工作,为政协委员参与调解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同时,2名退休老法官根据案件难易程度,适时参与到调解工作中,形成“政协委员主调+办案秘书辅助+退休法院法官指导”的工作团队,有效提升了解纷效能。
坚持有的放矢。对纳入特邀调解员名册的政协委员根据界别、行业领域、专业特长进行分类,根据纠纷类型有针对性地联系政协委员,达到政协委员调解资源的精准匹配。
“五项机制”
推动“政协+法院”工作落实落细
同堂培训机制。定期开展特邀调解组织培训,邀请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参加,对调解的程序流程、调解技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讲解,不断提升政协委员的解纷能力。
全程参与机制。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不仅能够参与矛盾纠纷的诉前调解,同时也能够参与到案件的诉中、诉后各个环节的调解中,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职能作用。除此之外,政协委员参与调解的案件类型也在不断扩展,从物业纠纷、金融纠纷、商事纠纷到家事领域的调解,都有政协委员参与其中。
在一起涉及100多户居民的房屋拆迁安置纠纷中,由政协委员牵头带领资深律师团队成立的调解小组,在充分了解政策法规、历史背景之后,经过多次协商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一信访案件的成功化解,充分体现了政协委员从诉前到诉后发挥的重要作用。
线上调解机制。通过新法“枫”景e平台,政协委员可以线上开展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的案件,直接进行线上司法确认,突破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为政协委员参与调解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渠道。除此之外,依托特邀调解组织与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共同研发的“互联网调解与仲裁平台”,当事人也可以在调解成功后选择出具仲裁调解书,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解纷渠道。
“司法建议+社情民意”反馈机制。人民法院受理的纠纷情况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政协委员通过参与纠纷调解,特别是一些多发频发、类型化纠纷的调解,可以从中发现经济社会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发出政协委员提案、社情民意信息,与人民法院制发的司法建议形成促进社会治理的合力。截至目前,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通过参与法院的调解工作,发现并发出有关社情民意信息20余份。
在一起关于汽车租赁市场的系列案件中,新城区法院就该领域中存在的格式条款显失公平、收取高额违约金、折旧费和误工费等问题,从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对相关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并与参与案件调解的政协委员共同研判发出专题社情民意信息,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自司法建议和社情民意发出后,相关领域的纠纷数量也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
联席会议机制。新城区政协、新城区法院定期分析研判相关案件办理情况,共同推出“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典型案例,讲好政协委员调解事迹,在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的同时,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增强对“政协+法院”工作的了解度、认可度。
下一步,新城区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更加先进的理念、更加务实的举措、更加严谨的作风,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努力把“政协+法院”多元解纷工作打造成实体化运行、流程化衔接、实效化感知的“民心工程”,为完成好内蒙古“两件大事”提供更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萨茹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