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法庭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走在司法为民的最前沿。近年来,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麻池派出法庭(以下简称“麻池法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创新服务方式,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保驾护航。
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
靶向普法常进田间地头
“乡亲们注意啦,今天在镇政府广场有关于新婚姻法和彩礼相关内容的宣传活动,希望大家有时间都去听听,学习学习。”广场上的大喇叭,打破了麻池镇的宁静。
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宣传高额彩礼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日前,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麻池派出法庭联合妇联、“四所二中心”(司法所、派出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九原区法律援助中心)走进田间地头、市集乡镇,开展了“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弘扬社会婚嫁新风”的高额彩礼专项治理工作集中宣传活动,并邀请辖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参加。
“阿姨,这个宣传册您看一下,这条的意思是……”炎炎烈日下,干警额头的汗珠不停滚落。走进田间地头了解群众需求,点对点进行普法宣传,已经成为麻池法庭的“传统节目”。在村头的水泥地上,干警们盘腿坐在村民中间,就高额彩礼问题与村干部和群众进行了探讨交流,引导大家理性看待彩礼问题。“我儿子结婚那会儿,我们就和亲家和和气气坐在一起,听听他们的想法,两家人好好沟通,在能力范围内,一起帮助两个孩子成立他们的小家庭。”握着宣传单,张大爷一边听着干警的讲解,一边向周围的棋友讲述自己的经历。
通过现场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干警们向群众普及了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并围绕群众关心的彩礼范围、返还条件、彩礼与恋爱期间赠与的区别等问题现场答疑解惑,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为婚嫁“减负”,为家庭“减压”。
工作中,麻池法庭充分发挥教育引导和规范指引作用,为引领崇德向善、积极向上的良好风尚夯实法治基石。“抵制高额彩礼,推动移风易俗,是对婚姻的美好祝福,也是对社会文明的守护。我们会以‘彩礼新规’为依据,在推动婚俗文化沿袭与革新的道路上,帮助更多人拥有幸福稳定的生活。”麻池派出法庭庭长费鸣华告诉记者。
巡回审判传递司法温度
“少坐堂问案,多巡回办案,要把工作做到老百姓的田头、心头,为当事人提供实实在在的方便。”翻开费鸣华的工作笔记本,扉页上写着这样一句话。
麻池法庭地处沿黄经济带和呼包鄂经济圈的交通要地,位于秦直道的终点--麻池古城旁。作为九原区法院的派出法庭,麻池法庭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优势,通过选取农村地区较为常见的婚姻、民间借贷、邻里纠纷等具有普法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巡回办案,面对面接受群众的监督,心贴心倾听群众诉求,让打官司省心、省力、省时、省钱,让群众“少跑腿”,让司法更“接地气”。
“东西都带好,咱去当事人家里开庭。”费鸣华一边提着笔记本电脑,一边嘱咐书记员。
由于案件当事人身体虚弱,行动不便,麻池法庭的干警们来到当事人家里现场办案。
干警们挂上国徽,摆好桌椅,搭建起临时法庭。设施虽简易,庭审却没有丝毫马虎。
这次法庭要审理的是一起借贷案。
张某经九原区麻池镇政府指定,取得了型煤销售资格,并向煤炭公司支付煤款。在后续销售过程中,张某以煤炭公司拖欠劳动报酬和型煤配送费为由,拒绝支付部分尾款,并将未售出的型煤自行燃用。随后,张某向麻池镇政府出具欠条,确认拖欠煤款的事实后,镇政府替张某垫付了上述煤款。镇政府多次向张某追索垫付款遭到拒绝后,将张某诉至法院。
庭审中,法官充分释明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并认真听取双方陈述。整个庭审过程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规范有序,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教育警示。
同时,在案件庭审中,法庭邀请了人大代表和辖区群众观摩庭审,极大增强了法治正能量的传播广度和深度,真正获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效果。旁听的村民们表示,“巡回法庭”让他们愿意听、听得懂,了解到很多法律常识、收获很大。
“我们的目的是让群众从我们承办的每一起案件、调处的每一场纠纷、化解的每一个矛盾中,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费鸣华在介绍巡回审判工作时说。
精准发力助企纾困解难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地区经济发展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服务和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具有关键作用。
近年来,麻池法庭始终牢记发展是第一使命,稳定是第一责任,为民是第一宗旨,不断完善服务举措,依法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的作用,稳妥处理了一批事关区域发展、社会稳定、群众福祉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日,秦皇岛某公司拖欠包头市某小微企业工程款45万余元,双方在欠款金额上无争议。但秦皇岛某公司由于资金周转紧张无力给付,付款时间一拖再拖,被诉至法庭。
麻池法庭受理后,原告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在相关材料完备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当即作出裁定对该公司财产进行了保全。因原告对该公司财产情况了解较少,诉讼保全并未冻结该公司的实际财产,故原告又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冻结其对工程发包方享有的债权。
时间紧,任务重,承办法官当天再次作出保全裁定,并协调执行局加快保全进度,次日工程发包方便停止了向秦皇岛某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
在该案审理中,麻池法庭同时还收到了另外一家小微企业起诉该公司的诉状,涉及工程款19万元,并且工程发包方与上述案件中的发包方为同一公司。
为减轻小微企业的诉讼负担,快速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决定将两案纠纷进行整合,诉前、诉中调解同步进行。由于种种原因,该公司负责人无法前往包头,承办法官打电话与其确定两案的调解方向,对付款金额、时间、方式等具体细节进行明确。
几天后,工程发包方收到了秦皇岛某公司邮寄的债权转让通知,法官组织原告与工程发包方交换意见,确定了可行的付款方式。
目前,两家小微公司均已足额收到了工程发包方的转账款,两起纠纷圆满解决。
麻池法庭充分运用执行和解、分期履行、灵活保全等举措,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最终实现多方共赢。“下一步,我们将不断优化涉企案件审判工作机制,依法切实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升级。”费鸣华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