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讯近日,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三支队临河大队民警在临东收费口开展夏季行动专项整治时,一辆行驶轨迹异常的车辆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该车在路上行驶时左摇右晃,速度时快时慢,仿佛一个喝多了酒的醉汉。
于是,民警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车窗摇下时,驾驶人徐某某神色慌张,眼神躲闪。经过进一步询问和检查,民警发现这位驾驶人是无证驾驶,而他给出的理由竟是“瞎溜达”。最终,民警依法对徐某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持证”开车是基本的交通规范,也是对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安全保障。无证驾驶人缺乏专业培训,不具备安全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切勿心存侥幸。 (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