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梅于2024年8月8日与内蒙古尧伟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将贾梅个人名下的24笔债权及对应的权益依法转让给内蒙古尧伟投资有限公司(详见《原诉民事案件汇总表》)。上述债权所对应的主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基于债权产生的一切权利已转让给内蒙古尧伟投资有限公司。贾梅、内蒙古尧伟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上述债权转让事实。
自公告之日起,请上述债权的债务人及相应的担保人立即向内蒙古尧伟投资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贾梅
内蒙古尧伟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