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将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向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