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鼎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将高春叶等十六人的债权转让给了乔海平,并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债权明细附后),将所对应的主合同的全部权利以及基于债权产生的一切权利转让给乔海平。
鄂尔多斯市鼎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乔海平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上述债权转让事实。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请债务人郭勇清、杨翠玲、倪永峰、郭俊峰、高磊、高君恒、李展维、李文义、赵文忠、郭丽珍、郭建华、刘东、杨凤英、雷永旭、葛晓林、高春叶及相应的共同债务人立即向乔海平履行相应的还本付息义务。
转让人:鄂尔多斯市鼎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受让人:乔海平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