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群众。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着力破解司法救助案源渠道单一、救助方式单一、救助核实方式单一等难题,司法救助办案数、救助人数、司法救助金发放数呈逐年上升趋势。今年以来,该院扎实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救困”作用,多维度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司法救助+”新模式,构建起了多元帮扶济困的新格局。
司法救助+内部协作 拓展救助线索来源
今年4月,被救助人贾某拿到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这不仅缓解了家里的经济压力,也让他十年来的奔波有了盼头。2014年,贾某的女儿在车祸中去世,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两年,赔偿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42万余元。但十年来,贾某没拿到一分钱赔偿款,其妻子也因女儿的去世患上了精神疾病。今年年初,贾某夫妻在向该院申请执行监督时,民事检察部门发现贾某夫妻生活面临困境这一案件线索,立即移送至控申部门审查办理。控申部门审查后认为贾某夫妻符合救助条件,及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为夫妻二人申请了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同时,回民区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法院恢复执行。
该案的高效办理,得益于该院建立的内部线索移送机制,打通了司法救助“最后一公里”。
为切实解决司法救助案源渠道单一的难题,回民区检察院除加强与刑事、民事、行政、未检、案管条线的内部沟通外,还依托该院大数据应用平台,拓宽司法救助案源,筛查出可能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再经分析研判、调查走访后启动救助机制。今年以来,通过该平台查询近两年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未执行到位案件信息,筛查出司法救助线索3条,及时帮助因判决未执行而陷入生活困难的被害人。
司法救助+部门协作 链接多方救助资源
回民区检察院一直将困难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作为关注重点,通过司法救助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的特殊困难群众及时提供有效救助,为他们撑起一片法治蓝天。2022年,该院牵头与辖区乡村振兴局、残联、妇联、教育局等8家单位会签了《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帮扶有效衔接机制的意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实现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信息的互联互通,确保救助资源及时准确地倾向残疾人、困难妇女、退役军人等需要帮助的人群。该机制运行两年来,已形成多方联动、多元化救助的新格局。
由妇联移送的一起被家暴妇女案件线索,该院不仅支持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支持其起诉离婚,还为当事人林某申请了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该院发挥检察一体化综合能动履职优势,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门通道,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第一时间启动救助程序。该院审查时发现林某属于因案致贫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5+2”类困难妇女,呼和浩特市检察院迅速审批拨款,1万元救助金很快到账,及时帮助林某接受治疗,缓解生活困难。2023年以来,该院共救助涉案困难妇女14人,发放救助金18万元。
司法救助+未检 搭建综合救助机制
救助申请人白某系一起强奸案的被害人,案发时刚满13周岁。回民区检察院经走访调查发现,白某患有智力障碍,由其父亲独自抚养,家庭经济拮据。被告人也系单亲家庭长大的未成年人,靠母亲打零工维持生活,无力向被害人提供赔偿,遂为白某申请了1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同时积极为其提供心理疏导。
该案是回民区检察院多角度对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救助的一个缩影。2023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11件,发放救助金13万元。
在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时,回民区检察院把经济救助与心理救助有机结合起开,在“解近忧”的同时,立足“解远忧”,从检警保护、法律援助、社工疏导等多维度搭建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机制,从社会救助、心理疏导等方面开展长期帮扶。对于因监护人犯罪或被侵害而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通过“司法救助+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今年以来,回民区检察院共办理各类司法救助案件16件,发放救助金22万元。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以多元帮扶新格局赋能司法救助工作,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让人民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