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盾全力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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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61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8-02

以法为盾全力守护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做深做实涉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

本报记者王雅妮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当青春蒙上阴霾,法律如何为未成年人点亮希望之灯?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以法律的方式,引导迷途的孩子们走向新生。近年来,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理念,注重区分未成年人犯罪不同情况,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做深做实涉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不断提升审判工作水平,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司法保障。

模拟法庭。

执法如山“零容忍”打击犯罪

家庭本是温馨的港湾,然而对于这个女孩儿来说,“家”却是她噩梦的开始。女孩儿只能将苦痛和着泪水一并咽下。

这天,九原区一家医院收治了这名12岁的女孩儿,经过检查,医生惊诧地发现女孩竟然怀有身孕,于是第一时间拨通了报警电话。随后,一起继父强奸幼女案件浮出水面。

12岁的小琪(化名)父母离异后,跟随母亲生活。母亲再婚后,小琪以为从此拥有了来自“父亲”的疼爱,没想到继父竟是“魔鬼”,成为侵害自己的“凶手”。受到侵害后,小琪惊恐万分,不敢说出自己的遭遇,只是独自忍受。工作忙碌的母亲终于发现了女儿的变化,将身体不适的她送去医院检查。

当真相浮出水面,女孩儿的母亲怒不可遏,坚持要用法律的武器为女儿讨回公道。

“这个案子的量刑我们是从重的,是我们法院涉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个案件之一。我们对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最严举措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九原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徐长芳对记者说,“这类案件中,更重要的是后续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建设工作。因此在本案中,结合被害人的诊断情况,我们首次为孩子申请了心理治疗费。”

据徐长芳介绍,案件发生后,在执法环节中,各单位工作人员都秉持着尽量减轻未成年人心理遭受二次伤害的原则,争取只做一次询问,避免孩子多次回忆对其造成伤害。“在后期的心理治疗过程中,我们也不再出现在女孩儿的面前,只通过她的母亲进行心理疏导,指导她如何抚慰女儿,希望通过母爱渐渐抚平孩子的创伤。”

这起案件中,医院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这也体现了强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性。“下一步,我们要加大力度,向常接触到未成年人的居委会、学校、医院等群体宣传强制报告制度,加固未成年人保护壁垒。”徐长芳介绍道。

据统计,近5年来,九原区法院共审理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件10人。其中,涉强奸罪3件3人,猥亵儿童罪2件2人,交通肇事罪2件2人,强制猥亵、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各1件1人,均依法予以严惩。除2件2人因过失犯罪判处缓刑外,其余均判处有期徒刑,其中3件3人因犯强奸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宽严相济 “两手抓”寓教于审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不能按照普通案件程序审理,要思考以怎样的方式对其进行有效教育。”徐长芳在采访中介绍说。在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中,九原区法院制定了专门审理程序,对被告人、被害人均为未成年人案件,坚持双向保护,妥善把握定性、量刑,并通过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合适成年人制度、家庭教育指导、犯罪记录封存以及回访帮教等机制,寓教于审。

未成年人小鹏(化名)危险驾驶一案便是该院寓教于审的典型案例。小鹏在醉酒后驾驶一辆租用车辆飞驰在九原区某街道上,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经认定,小鹏系在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状态下,倒车时未查明车后情况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将庭审调查延伸到庭外,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调查,全方位了解被告人小鹏的成长背景。小鹏年幼时父母离异,与其父亲共同生活。其父母亲均再婚,家庭生活接连发生变故,使其无法适应家庭环境,生活、学习等方面均受到严重影响。后因交友不慎,出现酗酒、夜不归宿、享乐拜金等偏差行为,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根据这一情况,法院认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是由家庭、学校、社会等综合因素造成的,被告人小鹏系未成年人犯罪,应对其从轻、减轻处罚,且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取得受害人谅解等从轻处罚情节,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小鹏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的刑罚。

另一方面,对主观恶性深、危害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该院则将依法严惩作为特殊的教育挽救手段。“遇到这类情形,我们严格控制从轻幅度,坚决依法惩治,既让涉罪未成年人感受到法治威严,也警示教育社会及相关责任主体。”徐长芳说。

在一起未成年人多次盗窃案件中,这一点得以明确体现。

被告人刘某某伙同杨某某等人在包头市九原区某镇周边工地先后14次盗窃铁块、铁片、螺丝等物品。经鉴定,涉案物品价值共计10304元。因被告人在被警告后,依然多次盗窃,法官决定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六个月,对被告人杨某某适用缓刑。同时,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向二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了自治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对被监护人加强教育监管。

关爱不溺爱,宽容不纵容。九原区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创新工作方式,妥善处理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力度,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3年来,该院共审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件10人。其中,涉盗窃罪3件7人,涉聚众斗殴罪1件1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1件1人,危险驾驶罪1件1人。对其中3案3人判处缓刑。

未雨绸缪多角度诉源治理

“未雨绸缪远胜临渴掘井,预防是避免问题恶化的关键。近年来,九原区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坚持依法能动履职、融合履职,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深入探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新路径。

在通力打造“法院+家庭、社区、学校”新模式,合力共建预防校园欺凌机制的框架下,九原区法院联合九原区公安分局、九原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九原区第一个综合治理校园欺凌工作委员会,为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工作搭建了履职平台。同时,该院开展问卷调查,摸排可能存在的校园欺凌安全隐患。“我们通过对问卷结果的汇总和分析,思考如何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也对学校制定管理制度起到了引导作用。此外,我们建立了重点未成年人服务管理对象台账,努力做好涉及未成年人案件调解、释法说理工作,注重修复双方关系,从源头避免矛盾纠纷。”徐长芳对记者说。

据介绍,九原区法院不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特色普法活动,定期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普法宣传“零距离”等活动,邀请学生“打卡”法院,“多角度”接受法治教育熏陶;健全法治副校长制度,开展专题讲座,完善未成年人参与法治实践机制,让“模拟法庭”走进校园,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法治校园建设;发挥法官工作站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的作用,通过了解学生诉求、摸排问题少年儿童、检查相关制度建立及落实等方式,针对校园个案制定家庭教育方案;通过“请进来学法、走出去普法、聚合力释法”的方式,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教工作。

抵御风雨、守护纯真,鞭策修正、扭正航向。在刑事审判庭上,九原区法院的法官,充分发挥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优势,坚持治理与治罪并重、坚持公平正义底线、坚持以案促治、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不断为未成年人织密“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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