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近日,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一支队呼和浩特大队接到110转警称,城北派出所在G6京藏高速469KM(东二环收费站)出口处执行任务时,查获一起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案,现准备移交到呼和浩特大队做进一步处理。接到警情后,执勤民警立即前往城北派出所进行案件交接,并将相关当事人带回办案区进行核实。
经核实,驾驶人王某16岁,属于未成年人,车是朋友跟租赁公司租借的,王某借来驾驶。当日一早,他与朋友从乌兰察布市返回呼和浩特市,从G6京藏高速东二环收费站驶出时被正在执行任务的城北派出所民警查获。随后,办案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监护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管教。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未成年人王某及其家长承诺不会再发生类似的情况。
当事人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 (解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