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信息郭瑞与鄂尔多斯市大物商贸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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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59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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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仲裁公告

海南省中交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呼和浩特市泰丰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金桥分公司与你公司之间关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呼仲案字[2023]第905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及本会格式文书(仲裁答辩书、仲裁反请求申请书、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选定仲裁员声明书、授权委托书、主要负责人证明书、案件举证质证认证表、送达地址确认书、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三个规定”告知书)。另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的规定,你公司可以从本会《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逾期则由本会主任指定;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9月27日9时30分在本会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按时参加,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联系人:张辰宇,联系电话0471-4614889)。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

■仲裁公告

内蒙古临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郝续宽与被申请人乌拉特前旗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被申请人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及你公司之间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呼仲案字[2023]第273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呼仲案字[2023]第273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你公司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联系人:张辰宇,联系电话0471-4614889)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

■仲裁公告

麻春艳(身份证号150102197008244046):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后勤服务中心与你之间关于租赁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呼仲案字[2023]第580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联系人:李莹,联系电话:0471-4614887)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

■声明

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边防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边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第一标段)项目已完工,请相关债权债务人到刘春芳处办理债权债务清偿手续,本公告自登报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春芳

联系电话:13614814199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石羊桥南路华健车队宿舍中排3号

2024年7月31日

■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8月7日上午10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 caa123.org.cn/)公开拍卖“位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以北、文化宫路以西工人文化宫南侧停车场经营权”,经营期限为1年,停车场占地面积约1168.58平方米,现有停车位41个(最终数量以成交后相关部门实际批准数量为准),起拍价125,233.00元,参拍保证金2万元。

说明:(1).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竞买人参拍前必须实地勘察标的实物,并落实相关管理部门关于停车场经营管理资质审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委托方的具体要求;(2).展示及报名从即日起至拍卖会前1日17时;(3).竞买人必须具备经营、管理停车场业务的相关资质,且不得与委托方单位职工有关联,否则将视为无效;(4).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网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到我公司签署相关报名文件并通过网上办理竞买登记手续;(5).竞买人参拍前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拍卖规则》、《竞买须知》并于成交后支付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6).联系方式:18647120017;(7).联系人:牛先生。

内蒙古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7月31日

■公告

被继承人潘明的合法继承人及受遗赠人:

被继承人潘明(男,1933年9月29日出生)的遗嘱继承人潘德力于2024年7月30日向我处提出遗嘱继承公证申请,并称:被继承人潘明于2019年11月1日在包头市天信公证处立有一份公证遗嘱,遗嘱内容为潘明将其名下的财产:房屋的相关财产权利,位于鹿城福满园小区6B号楼三单元第1层112号房(建筑面积:48.12平方米)的房屋壹套,在其去世后留给潘德力个人所有。现潘明已于2023年12月1日去世,我处受理此遗嘱继承公证申请后,特向被继承人潘明的所有合法继承人及受遗赠人发出公告,请持有与潘明的公证遗嘱相对抗的其他遗嘱的合法继承人及受遗赠人,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我处提交该遗嘱,如在期限内未向我处提交,公告期限届满,我处将为潘德力出具遗嘱继承公证书。

包头市方正公证处2024年7月31日

■公告

内蒙古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人张宇与被申请人内蒙古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玉劳人仲字[2024]286号)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对本裁决不服的,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7月31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2024年7月19日,债权人内蒙古中瑞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债务人孙利云借债权人的本金300万元及利息;鄂尔多斯市汇隆亮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利息89.66万元共计两笔债权一并转让给受让人袁冲。望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债务人及偿还义务人将所欠本金及利息直接向受让人袁冲支付。受让人联系方式:18604778963

特此通知

通知人:内蒙古中瑞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袁冲

2024年7月31日

■仲裁公告

内蒙古海添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张杰、樊建中与你单位(呼劳人仲字【2024】795、796号)劳动争议一案。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4年9月2日上午9时在本院1号仲裁庭(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奈伦国际B座1301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20日之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7月31日

■公告

内蒙古易途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龙后美与你单位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社会保险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新劳仲裁字[2024]第338号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2024年7月31日

■债权转让通知

王鹏:

根据民法典等规定,债权人越祖振与高密达成《债权转让协议》,现债权人越祖振将其对债务人王鹏享有的案号为(2019)内0602民初5394号生效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借款为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及利息等相应债权转让给高密。望债务人王鹏在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之日起直接向受让人高密履行上述全部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债权人:越祖振2024年7月31日

■债权转让通知

侯竹林:

根据民法典等规定,债权人白青与高密达成《债权转让协议》,现债权人白青将其对债务人侯竹林享有的从2010年5月11日的借款本金690000元(大写:陆拾玖万元)及利息等相应债权转让给高密。望债务人侯竹林在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之日起直接向受让人高密履行上述全部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债权人:白青2024年7月31日

■遗失声明

呼和浩特市瑞安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将蒙A78625(黄色)车辆营运证遗失,营运证号:150106002188,特此声明。

呼和浩特市紫瑞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将蒙ATQ970(蓝色)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营运证号:150101074063,特此声明。

呼和浩特市紫瑞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将蒙ATQ983(蓝色)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营运证号:150101074062,特此声明。

萨其日拉图(身份证号:152327198112280033)购买内蒙古金乐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首府国际公馆4号楼1单元402。购房收据遗失5张,遗失房款收据号:0004190、00034820,遗失土地费用收据号:0004303、0004305、0004306,声明作废。

兹有和林格尔县庙沟行政村石咀自然村以下3名村民遗失土地确权证:胡换全,身份证号:152622196507195517;吕有宽,身份证号:152622195608045513;李三女,身份证号:15262219500605552X,以上土地确权证声明作废。

阿拉善盟梦想极致影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900MA0NE71H94,公章丢失,声明作废。

内蒙古国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丢失,印章编号:1502990078820,声明作废。

内蒙古盛双元食品配送有限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丢失,许可证编号:JY11502070062460,声明作废。

包头市中安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150209000009646,公章丢失,印章编号:1502030017123,声明作废。

王艺霖《出生医学证明》,性别:女,于2011年12月28日22时00分在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出生,父亲:王海龙,母亲:王晓飞,出生证明编号:L150173526,声明作废。

袁梓轩《出生医学证明》,性别:男,于2018年2月28日16时42分在开鲁县蒙医医院出生,父亲:袁军,母亲:张立新,出生证编号:R150037510,声明作废。

内蒙古纳海百银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2MA13N2HM01)公章、财务章遗失,声明作废。

奈曼旗王国琴丢失房屋产权证书一本,房屋坐落:奈曼旗大沁他拉镇房产39号区。房屋产权证号:39021号,房屋面积:66.48平方米,特此声明。

本人翁永剑(身份证号332627197311142018)由于疏忽不慎将呼和浩特恒大城P6-0954认购书丢失,认购书编号0014504,金额75000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与内蒙古鲁桥置业有限公司无关,特此声明。

乌兰察布市巨浩建材有限公司将银行开户许可证遗失,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幸福路分理处开户账 号 :1500166668052500847,核准 号 :J2030000702101,特此声明。

内蒙古杉顺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遗失,经营许可证字号:呼字150106002220号,特此声明。

鄂托克旗亿方物流有限公司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丢失,证号:150624013428,声明作废。

内蒙古鄂尔多斯达象物流有限公司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丢失,证号:150624010398,声明作废。

周铭泽《出生医学证明》,性别:男,出生日期:2015年5月3日00时00分,出生于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医院,父亲:周旭东,母亲:郭艳霞,出生证明编号:O150237463,声明作废。

内蒙古爱唯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4MA0QGFF12K)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章丢失,声明作废。

不慎将鄂尔多斯市千牛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2099766240G)遗失财务专用章一枚,声明作废。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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