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秉持“如我在诉”理念,承办法官在案件办理中,用心感受人民群众所思所虑,运用道交纠纷“三前置三优化”工作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5岁的磊磊(化名)在小区玩耍时,被倒车的刘某不慎压伤,致使磊磊伤势严重。之后,磊磊因治疗产生大额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为了让孩子继续接受治疗,磊磊父母将家中唯一房产卖掉,一家人租住在车库里,生活陷入困境。
受理案件后,经承办法官与案涉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沟通后,保险公司向磊磊先行赔付医疗费用30余万元。
随后,承办法官指导磊磊父母提交诉前鉴定申请书。在收到申请材料后,法庭当日进行审核,并快速启动诉前鉴定程序。鉴定结果出来后,法庭依据鉴定结果组织原被告及保险公司进行二次诉前调解。经法官反复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保险公司及被告刘某赔偿磊磊各项损失40余万元。
依据鉴定结果,磊磊因交通事故造成身体损伤严重,需要后续治疗,为了保障磊磊能够得到及时治疗,不再因费用等问题延误最佳康复时机,法庭保留了磊磊的后续治疗诉权,并就相关法律规定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明。
在法官二次调解结束后,保险公司及被告刘某将所有赔偿款项一次性履行完毕。
(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