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个聚焦”彰显司法担当加强司法调研助力诚信建设法院携手专家高效化解纠纷召开会议研究部署  提升审执工作质效做实司法建议工作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兴安盟中院:以执行弘诚信以诚信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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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55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7-24

兴安盟中院:以执行弘诚信以诚信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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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讯今年以来,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深入实施“诚信建设工程”,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坚持将执行工作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机结合,持续在丰富执行手段、强化信用惩戒、构建联动机制等方面下功夫,以执行弘诚信,以诚信促执行,助推诚信建设。

强化信用惩戒威慑力。兴安盟两级法院积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大力推行执行悬赏机制,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促使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在强化信用惩戒的基础上,兴安盟两级法院进一步深化守信激励和信用修复工作,及时对外发布企业和个人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对被纳入失信名单或者被限制消费而有履行意愿的被执行人,通过释法明理引导其主动履行债务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及时出具自动履行结案通知书,并屏蔽失信信息,及时修复个人信用。

构建执行协作朋友圈。兴安盟中院始终将推进诚信建设融入执行全过程,大力推动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两级法院相继与公安机关、自然资源局等20家单位建立合作机制,充分利用相关部门在查人找物、打击犯罪方面的优势,不断拓宽对被执行人惩戒的范围,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新格局。

打好跨区域联动组合拳。2023年10月、2024年5月,兴安盟中院先后与吉林省白城市中院、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院签署了《执行联动协作框架协议》,三地法院按照协同发展、务实高效的原则,围绕委托执行、协助执行、执行协调、资源共享等协作事项进行密切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后,兴安盟两级法院委托白城市、齐齐哈尔市两级法院执行案件34件,两地法院反向委托执行案件12件,形成了执行联动的强大合力。 (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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