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近年来,包头市东河区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理念,积极探索惠民新模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走到广大群众身边,把便利带给群众、让人民得到实惠。
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法律援助有“温度”。东河区法律援助中心设有两个固定窗口,其中,免费法律咨询窗口由4家政府法律顾问和1家法律服务所轮流值班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窗口负责对符合法律援助的群众进行资格审查、案件指派等相关工作。2024年以来,共计提供法律援助91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38件、刑事法律援助52件、行政法律援助1件。其中,涉及未成年人2人次、涉及残疾人7人次,涉及妇女13人次、涉及农民工15人次。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宣传推广有“深度”。东河区法律援助中心实行“管办分离”的大管理模式,由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全区法律援助的工作指导,辖区内13个法律服务所、4个律师事务所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1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分阵地,负责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和本辖区居民的法律援助引导。在包头监狱、东河区人民法院、东河区看守所等部门单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延伸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服务触角。
温情服务保障特殊群体权益,便民服务有“速度”。推出一系列法律援助事项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一次性告知服务、证明事项承诺服务(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由当事人自行承诺),容缺服务(允许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延时服务(不以下班为理由不办理业务)等便民服务事项。2021年至2023年,为52位当事人办理“容缺”法律援助服务,为18位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了上门法律服务,方便群众“一次办”。
(东河区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