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近日,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经被告人同意,法庭适用了刑事速裁程序,20分钟内就审结了该案。这是今年新刑诉法实施后,该院审理的首例适用刑事速裁程序案件。
在这起案件中,被告人张某某持票从石家庄北站乘坐由包头站开往北京西站的旅客列车欲到定州站。当列车快到定州站时,被告人将一旅客放在座位上的黑色电脑包盗走后,从定州站下车逃逸。被盗电脑包内装有苹果平板电脑一部、钱包、身份证件等财物。后被告人与失主电话联系,将上述物品中的钱包、身份证件等物品邮寄给失主,将苹果平板电脑留下自用。几天后,被告人张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破案后追回平板电脑,并发还失主。
审理本案时,虽然庭审用时短,但该院充分尊重和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为推动刑事速裁程序的落实,法院高度重视,积极会同检察院有效联动,就速裁程序的适用及被告人权利保障进行了探讨,为刑事速裁审前工作夯实了基础。
刑事速裁是在依照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的审理程序。该院将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多措并举,在强化快速办案理念的同时,切实提高办案质效,把节约司法资源落到实处。
(王檬檬侯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