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察之力护佑黄河秀美安澜
第03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752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7-18

以检察之力护佑黄河秀美安澜

黄河流域9省区法治媒体大型全媒体行进式报道(内蒙古段)采访团走进包头

本报记者李亮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黄河包头段全长220公里,自西向东流经包头市九原区、稀土高新区、东河区和土默特右旗,是哺育当地群众的“母亲河”,也是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黄河。”包头市两级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公益诉讼为抓手,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积极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高悬“监督利剑”,常响“警示之音”,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贡献了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形成了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和谐统一的工作格局。

7月17日,黄河流域9省区法治媒体大型全媒体行进式报道(内蒙古段)采访团走进包头市,一同感受了守护黄河安澜的检察情怀。

采访团在黄河大桥下合影。

采访禁捕禁捞工作。

采访浮桥拆除公益诉讼工作。

开展巡河行动。

强监督

念好履职“紧箍咒”

在声声鸟鸣中,采访团一行来到了位于东河区黄河岸边的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翩翩起舞的各类珍稀野生候鸟,吸引了记者们的目光,大家纷纷用镜头记录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面。

“大家看到的这些候鸟,无论是品种还是数量,都比过去多。”在宣传展板前,东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向采访团介绍了候鸟增多的原因。她说:“候鸟增多主要得益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修复改善。之前,这里有一座通往鄂尔多斯市的王大汉浮桥,好多大货车司机为了节省费用,均选择从此桥通行,道路扬尘、弃漏机油等污染问题日渐凸显,严重侵扰了湿地野生动物的栖息繁衍。对此,我们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三级院一体化办案模式,共同助推包头市人民政府拆除该处浮桥,关闭用于通行的浮桥路。湿地生态渐渐恢复了往日生机,野生动物的栖息地重归安宁。”

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东河区检察院通过研判、调查、磋商、听证等多种形式,找准问题症结,并以会商、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履职,彻底根治了漂浮在黄河上长达14年之久的“环保顽疾”。该案的办理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此外,该院还在创新驱动上发力,将公益诉讼检察办公室设在河长办,下沉检察力量,延伸公益诉讼触角,创立“源头预防+督促履职+生态修复”的生态检察模式,有效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落深落细落实。

重联动

打出治理“组合拳”

深化协作,在“联”字上用功,打出黄河流域治理“组合拳”。包头市两级检察机关紧抓内部联动、外部协同两条主线,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理念,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凝聚多方合力,推动齐抓共管,为黄河生态保护筑牢法治屏障。

“当地群众有在黄河捕鱼的习惯,为了防止破坏生态平衡,我们以本地区联合、跨区域联动的形式开展巡河行动,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督促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履职,私捕滥捞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九原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杨玲玲在黄河岸边向采访团讲述了多部门协作“护渔禁渔”的故事。

据介绍,每年4月至7月是黄河的禁渔期。九原区检察院积极践行“保护优先”的绿色发展理念,联合包头市农牧局综合执法大队、九原区公安分局环食药大队,共同开展黄河禁渔期巡查行动,发现辖区黄河段存在非法设置捕鱼网兜、网钩、渔网进行私捕滥捞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的违法行为,并将相关线索移送至河对岸的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强协作,聚合力,共同向破坏黄河生态平衡说“不”。在2023年的一次联合行动中,联合巡河组共没收捕鱼网兜20余副、渔网10余张,现场放生黄河水产品50余斤。今年禁渔期,未发现上述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以来,我们按照‘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的部署,以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协同联动的方式,紧盯违法取用黄河水、占用河道私搭乱建、倾倒垃圾、禁渔期私捞滥捕等突出问题,以检察能动履职共同守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努力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九原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丽梅说。

抓成效

亮出检察“新名片”

东河区检察院拆浮桥修复湿地,九原区检察院强协作禁止捕捞,这只是包头市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保护河湖沟渠水清岸畅,守护黄河岁岁安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包头市两级检察机关聚焦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重点问题,健全完善“河湖长+检察长”长效机制,在办好案、办精品案上下功夫,树典型创品牌,力争达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治理一地”的效果,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注入了司法新动能。

“以打造典型案例为抓手,努力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效,把保护黄河的实事好事办在群众的心坎上,让百姓尽享绿色发展带来的实惠。”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冯子峣向采访团亮出了当地检察机关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底牌”。他说:“为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我们通过典型引领、示范带动,有效提升了检察官能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近年来,除了《督促整治黄河岸线王大汉浮桥利用项目破坏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外,我们办理的《督促整治污水排放监测数据造假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三道河扬水站问题整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件的成功办理,彰显了包头市两级检察机关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质效。”

在“听”字上使劲,找到破坏生态“导火索”;在“联”字上发力,打出治理黄河“组合拳”;在“宣”字上用功,唱出保护黄河“协奏曲”。包头市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积极主动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化“河湖长+检察长”联动长效机制,以案件办理推动问题解决,黄河及支流的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成效显著,“检察护航”已经成为当地保护生态安全的一张“新名片”。2022年至今,两级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91件,制发检察建议80余件。

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包头市两级检察机关牢记初心使命,用公益诉讼之力,护佑黄河流域秀美安澜,用报国爱民之心,续写了保护黄河的绚丽篇章。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