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聚焦一个地区、一类人群、一个行业的突出问题,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用“检察温度”换来“群众满意度”。
统一思想 做细“检护民生”
托克托县检察院按照自治区院下发的《关于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方案确定的“三个坚持”原则,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牵引,做实做优检察为民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为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该院每周由一把手组织召开检察长办公会,对各部门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分析,找准民生保障切入点和着力点,探索完善“检护民生”行动的新途径、新方式。该院根据每周检察长办公会确定的任务,由分管领导统筹安排,部门负责人主抓落实,倒排工期,详细列明每日工作进度。
各司其职 做实“检护民生”
托克托县检察院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保障涉案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该院办理未成年人支持起诉案件1件,支持其向亲生父母索要抚养费;办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1件3人,帮助未成年人继续在校读书;办理涉20余名残疾人被诈骗案件1件,依法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
托克托县检察院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倾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截至目前,该院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5件,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9件,保护了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益;办理民事支持起诉和解案件1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20万元;办理涉及老年人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件,向托县法院制发的检察建议被采纳,保障了老年人在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益。对县人社局、双河镇存在的普遍性治理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办理涉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件,推动商户下架过期食品、规范食品封签等;对安装无障碍电梯及修复路面工作进行“回头看”,确保残疾人权益得到保障;针对黄河河道、大黑河河道堆放垃圾问题立案2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
同步发力 做优“检护民生”
托克托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县人社局会签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与县妇女联合会会签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行政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的意见》,双方就线索移送、建立联系机制等达成一致意见,共同推动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与县人民武装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签了《关于加强协作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涉军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就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保护线索移送、日常联络、交流培训等工作达成一致意见;与县总工会会签了《关于构建“检察+工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的协作机制》,充分运用“一函两书”制度,推动实现检察监督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双向赋能。
托克托县检察院检察官深入基层听取群众的建议和意见,了解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该院走访养老机构,助推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深入宝丰物业公司,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升企业负责人法治意识;邀请托县高级职业中学百名师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并赠送法律书籍,针对“校园欺凌”这一热点问题,制作了系列普法视频,并开展线上法治教育课,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云艳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