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侯东华(身份证号:150105197811089013):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内蒙古新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呼仲案字[2021]第70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及本会格式文书(仲裁答辩书、仲裁反请求申请书、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选定仲裁员声明书、授权委托书、案件举证质证认证表、送达地址确认书、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三个规定”告知书)。另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的规定,你可以从本会《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0日内,逾期则由本会主任指定;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0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8月21日14时30分在本会不公开开庭审理,请按时参加,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联系人:李莹,联系电话:0471-4614887)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仲裁公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南站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张思梦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集劳人仲字(2024)63号仲裁终局裁决书,裁决如下:由被申请人乌兰察布市集宁南站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张思梦2024年1月1日至3月12日工资共计7666.67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A5号楼4楼405室),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委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本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4年6月28日
■公告
内蒙古智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宋滢与你单位赔偿金、经济补偿、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争议案件(新劳仲案字〔2024〕594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仲裁材料。现定于2024年8月1日上午9时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39号泰和北街新城区社会治理中心(原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三楼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院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于开庭后2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2024年6月28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严治恩、王艳茹、高正:
包头市万利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严治恩、王艳茹、高正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包头市万利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将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15日作出(2016)内0602民初991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权的未履行部分全部转让给第三人杨青,接到本通知后,请你们及时将(2016)内0602民初991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未履行债务向杨青付清。
债权人:包头市万利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人:杨青2024年6月28日
■公告
内蒙古姜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刘宝生与你单位工伤待遇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新劳仲裁字[2024]第336号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2024年6月28日
■遗失声明
突泉县突泉镇额木特白酒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2224MA7E6G279T)将财务章遗失,声明作废。
侯宣汝《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性别:女,母亲:邢二利,父亲:侯建强,出生时间:2012年5月2日,医疗机构名称:武警内蒙古总队医院,出生证编号:0150263428,声明作废。
内蒙古益牧智联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502MA0QR07X2W)不慎将公章丢失,声明作废。
奈曼旗李国华丢失林权产权证书一本,林权坐落:奈曼旗黄花塔拉苏木塔班乌素村村东北。林权产权编号:015232616GOYMY00003号,林权面积:13.3亩,特此声明。
新城区云军汽车玻璃店(纳税号132526197806061499)遗失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102MA0P8XBL5E),声明作废。
赛罕区宝娃童装店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注册号:150105600165326,声明作废。
李家琛(身份证号:15010519960715733X)遗失与内蒙古鄂尔多斯集团久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回迁房交房确认书,回迁房位于鄂尔多斯馨苑小区D区20号楼3单元2楼东户,面积98.65平方米,声明作废。
内蒙古千洋万牛商贸有限公司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2MAD3ALBU0R,印章编号:15020210031129)公章丢失,声明作废。
丰镇市惠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981701353909G)公章、财务专用章丢失,法人章丢失,法定代表人:赵慧敏,声明作废。
开鲁县万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将公章(编码:1505230008305)、财务章(编码:1505230008306)和合同章丢失,声明作废。
武禄,身份证号码:152634196301093019,身份证于2024年5月13日丢失,遗失声明作废。任何冒名乱用违法违规均与本人无关。
托克托县鑫原电子产品销售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122MA0R8RB09D,税控器具丢失,税控器具号:667114892111,声明作废。
托克托县扬万办公用品销售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122MA0R8TE46G,税控器具丢失,税控器具号:667114891097,声明作废。
何继仁(身份证号码:152801196402117124)购买蒙昆小区1号楼8单元602室,遗失购房合同、收据。原合同、收据声明作废。
内蒙古万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丢失,印章编号:15020410071387,财务专用章丢失,印章编号:15020410071388,法人章丢失,印章编号:15020410071389,法人代表人:候福源,声明作废。
王爱军,储藏室合同和收据丢失,储藏编号: C8-22,签订日期:2018年5月16日,收据金额: 53845元,收据编号:0034662,收据日期:2018年5月17日,声明作废。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