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和谐稳定关乎着整个社会的长治久安。近日,记者走进包头市,深入探究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管理模式,“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似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展现出其独特的魅力与价值。
记者了解到,2023年以来,包头市司法局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充分利用基层法律资源着力构建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推进“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建设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形成“四所+人民法庭(法官工作站)”联动解纷工作新格局,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增添了新动能。
基层长出“联调芽”
在一次见义勇为事件中,消防员小徐卷入了一场纠纷……
这天深夜,小徐在包头市昆都仑区沼潭车站接人时发现一位带着两个孩子的老人行色匆匆,神色紧张。小徐一下子警惕起来,上前询问情况。面对陌生人的询问,老人有些吃惊,继而气恼地说:“我带自己家的孩子,跟你有什么关系?”情急之下,小徐出手将老人控制并报了警。
昭潭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确认老人系两个孩子的亲人。小徐好心却闹了“乌龙”,连忙道歉,并承诺赔偿老人受伤的损失。但老人不依不饶,不接受调解。最终,民警请出了基层调解员解决纠纷。
“费用不多,但事儿不小。”前来调解的包头市金昆法律服务所主任刘金鹏认为,见义勇为是好事,不能因为陷入纠纷就凉了见义勇为群众的心。他倾心与老人沟通,真诚地说:“你看,若是真的发生孩子被拐卖的事,是不是需要这样的有心人帮一把?”“你也是退伍转业的军人,应该懂得人民子弟兵有保家卫国的意识呀……”在一番情与理的劝说后,老人的态度有所转变:“我当时也心急了,没把话说清楚,我也有错。”最终,老人没有索要全额赔偿,一起纠纷顺利化解。
“日常工作中,若是邻里之间发生了纠纷,我们会及时释法说理。工地围挡误划了车辆,我们会去找责任单位协调赔偿事宜。居民养鸽子扰民,我们尽心尽力做双方的调解工作,这都是‘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在发挥作用。”刘金鹏在采访中说道。
记者了解到,刘金鹏说的“我们”是指司法所、派出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人民法庭,这就是“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所关联的单位。
“单一部门做调解工作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整合各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才是化解基层矛盾解纷的最优解。公安机关有威慑性和公信力,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办理案件中积累了大量工作经验,人民法庭可以为复杂案件作好‘兜底’保障工作,各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协作配合可以高效化解矛盾纠纷。”采访中,沼潭司法所所长苏婷对记者说,“不止如此,我们还会协调城市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管理、住建部门共同参与矛盾化解,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在接处警过程中,无法利用单一力量解决矛盾时,我们就及时启动‘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由专业人来干专业事,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提起“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运转以来所取得的工作成效,昭潭派出所教导员王东笑着对记者说。
旗县开出“解纷花”
“‘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在街道管理工作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不仅能及时化解邻里矛盾,还通过开展普法活动,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昭潭街道平安办工作人员苏日图说。
事实上,“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所发挥的作用远不止如此。昆都仑区各街镇以“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为基础,衔接综治、信访等职能部门和“五老人员”“两代表一委员”等人员,通过一体推进信息对接、会商研判、预警交办、化解处置等工作,形成“一链条”解纷的闭环管理模式,切实有效地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聚势赋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在涉企纠纷或是标的额较大的纠纷中,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凸显出来。例如,在有较多企业的卜尔汉图镇,在一起员工因烫伤与企业发生的纠纷中,卜尔汗图派出法庭法官参与了该起案件的调解工作并作出了司法确认,使案件在诉前得以解决。”昆都仑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科员周慧娟向记者介绍说,“除此之外,人民法庭还会将诉源治理案件导入‘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中,缓解法院案件审理的压力。”
在基层矛盾纠纷调解这条“赛道”上,“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中的各个成员像是接力赛跑中的运动员,随时待命,时刻准备着接过队友手中名为“解纷任务”的接力棒,继续向目标终点奔跑。
“在‘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中,我们把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法庭或者法官工作站紧密联合起来,将更多基层法治领域专家和矛盾纠纷化解专业人员进行有效整合,实现人力资源、信息资源、技术资源共享,这样一来,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运转更为顺畅,工作效率得到显著提高。”昆都仑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路璐在采访中介绍道。
据介绍,一年来,昆都仑区通过“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提供法律服务咨询238次,开展法治讲座78次,提供法律援助16次,调解矛盾纠纷68件,参与法律顾问活动119次,进一步强化了矛盾化解效能,为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司法力量。
联调结出“幸福果”
“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为了让各部门更好协作配合,使协作联动机制良好运行,按照“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实施方案要求,包头市建立健全了相应工作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包头市成立了“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工作小组,由司法所每月与派出所、人民法庭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纠纷承接制度。“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规定,人民法庭处理民事案件、派出所办理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时,需要调解组织先行调解的,可将案件委派、委托或移交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案件会商制度。“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规定,通过召开联席会、碰头会,针对疑难复杂纠纷、涉诉涉访案件、重大隐患风险等,共同研究制定对策和工作方案,加强风险防控。
信息共享制度。“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规定,为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各部门要及时进行沟通,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风险评估制度。“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规定,要及时对各类纠纷和数据进行统计、汇总、梳理、分析,评估各类纠纷发生频率、风险等级和潜在危害等,研判发展趋势,及时发出预警并采取调处措施。
各司法所充分发挥联动优势,充分利用“四所一庭”资源,推动形成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官联合开展辖区调解员培训的工作格局,使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增强。
“我经常受邀为调解员队伍开展培训工作。培训主要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通过传授调解技巧,提高调解员的解纷能力。此外,我会重点培训调解员与各个职能部门联动开展调解工作的能力,教会他们熟知各部门职能,寻找调解突破口,联合各部门力量开展调解工作。”刘金鹏向记者介绍说。
经过一年的努力,“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在包头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截至目前,包头市85个司法所已全部开展“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建设工作。司法所与派出所持续深入开展“两所联动”机制建设,在全市77个公安派出所中设立警调对接室75个;19个人民法庭全部开展了“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建设;全市开展“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建设的律师事务所达到44个、法律服务所达到30个,全市建立“四所一庭”联动小组31个;全市派驻人民法庭的人民调解组织达到16个,人民法院纳入特邀调解名册调解组织10个,纳入特邀调解名册调解员93人;全市委派律师服务嘎查村447个(嘎查村总数522个),委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嘎查村281个,与嘎查村建立联系点455个,“四所一庭”协作联动工作实现了包头市域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