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好当“夏”为平安“加码”司机为逃避法律追究  竟当着交警面“畅饮”宣传整治双管齐下  制止冒险采摘行为分心驾驶撞击山体  安全带发挥大作用开展安全大检查  拧紧企业责任弦错过出口强行变道  引发事故应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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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48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7-11

司机为逃避法律追究 竟当着交警面“畅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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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处置。

察素齐讯近日,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一支队察素齐大队指挥室接到报警,称在京藏高速公路萨拉齐收费站匝道口处,有一辆面包车发生了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了事故现场,但令人意外的是,现场并未发现驾驶人的身影。

随后,民警通过信息查询的方式锁定了驾驶人,并约定了见面地点。到达约定地点后,民警正准备对该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驾驶人竟然当着交警的面喝起啤酒来。

根据《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规定: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经检测,驾驶人帖某某体内血液酒精浓度为168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看到无法抵赖,驾驶人帖某某承认了自己饮酒驾驶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据帖某某陈述,他在晚上喝酒后驾车准备去往东胜,行驶至萨拉齐收费站的高速公路匝道口处时,因不胜酒力,无法控制车辆,最终导致车辆发生碰撞,事后害怕交警查出酒驾的事情,便弃车逃离现场,但最终还是被抓获。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吴可嘉张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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