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业务深融合互促双赢共发展调研交流“取真经”学习借鉴“谋提升”转变理念拓宽思路做实做细联络工作出台协作配合意见  确保社保基金安全“检察护企”见实效  社区矫正有温度聚焦人才培养  创新培训模式制定六项服务举措  开启“检察护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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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47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7-10

出台协作配合意见 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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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讯近期,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持续贯彻落实“检护民生”工作,聚焦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加大监督和宣传力度,持续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牢牢守护社保基金民生底线。

据悉,该院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就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等问题搭建“检察+社保”协作新模式,出台了《关于在社会保险领域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形成区域保护合力。

《意见》中明确:区社保中心及时配合提供涉案企业或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协助区检察院依法调取证据、调查核实等相关工作。区检察院对被批准逮捕、被判刑收监执行、被判处管制、拘役以上刑罚,实行社区矫正的人员制作涉刑人员台账,定期将涉刑人员的相关信息书面告知区社保中心。区社保中心收到信息后,及时比对缴纳和领取社保待遇人员数据,对不符合缴纳和领取的人员,办理停缴、停发手续。对涉及违规缴纳、领取待遇的,积极通过相关司法程序进行处理,开展退回、追收工作,切实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

(赵苗苗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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