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讯近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巧用庭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
2月14日19时许,杨某在其居住的小区燃放烟花爆竹,导致于某个人财物烧毁。经消防救援大队核定,此次火灾造成于某财产损失5150元。一审法院结合证据及查明的事实,依法判令杨某承担此次火灾的全部赔偿责任,后杨某不服提起上诉。
收到此案后,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呼伦贝尔市中院法官在开庭前约见了双方当事人,通过“面对面”与“背靠背”相结合的调解方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友善沟通。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杨某当场向于某支付了赔偿款。
该案的成功调解既充分保障了受害人的财产权益,又切实维护了邻里和谐,实现了“双赢”的良好局面。
(安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