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普通的商品交易背后却暗藏猫腻。“代理商”将购买的农用氯化铵拆包后进行过筛、加盐、串包二次加工,然后换个装摇身一变成为品牌饲料添加剂,进行广泛销售。这一行为,不但侵害了品牌饲料添加剂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扰乱了饲料添加剂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近日,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件尘埃落定。被告人司某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7万元。
司某某是内蒙古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7年开始代理湖南某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某品牌饲料添加剂。司某某发现,该品牌产品深受商户的青睐,于是动起了歪心思,决定在自家厂房生产假冒该公司品牌商标的氯化铵饲料添加剂。
据了解,司某某未经商标所有人湖南某实业有限公司许可,以内蒙古某有限公司的名义向他人(另案处理)订购印有湖南某实业有限公司某品牌商标的饲料级添加剂氯化铵包装袋,雇佣工人将购买的农用氯化铵拆包后进行二次加工,然后使用该包装袋进行灌装,将成品向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等地大量销售。
2023年5月,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湖南某实业有限公司指控内蒙古某有限公司销售的饲料添加剂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同年8月,司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呼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综合全案事实及证据,从实际售价、差价、已查清的销售平均价等多方面进行分析,准确认定犯罪数额。由于涉案金额巨大,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后退回补充侦查,夯实证据基础,确保精准打击。
经审查,被告人司某某2018年11月至2023年5月期间,将假冒湖南某实业有限公司某品牌商标的饲料级添加剂氯化铵向外出售非法获利,共计非法经营数额约为1091万元,违法所得约为407万元。
2024年2月27日,呼市检察院对被告人司某某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4月26日,经法院开庭审理,判处被告人司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07万元人民币。
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部分涉案产品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按照综合履职办案要求,呼市检察院责成呼市新城区检察院,向新城区市场监管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强化日常执法检查,从源头保护农民利益。新城区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行业治理,规范本地区饲料行业经营秩序。目前,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在制度建设、打击犯罪、舆论引导等方面不断完善,提高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的专业化水平和整体效能,切实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边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