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
2014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21日你向我购买石材配件等材料,所欠我的材料款37185元,你方所有欠款未清偿完毕。本人已经依法将对你方享有的全部债权,及所有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王春辉。请你方接到本债权转让通知书后直接向王春辉履行所有欠款。通知人:孟文忠。2024年6月28日(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