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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42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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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王文东、杨俊英与韩维山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书》,王文东、杨俊英已将以下债权(借款人:丁金柱,借款金额10万元,月利息:3%,担保人:张永生、戴海宽)对应的《借款单》、《保证担保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本息及权利依法转让给韩维山。特公告通知与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该债权转让的事实。

韩维山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依法享有上述债权的全部权利。请该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直接向韩维山进行债务偿还。

转让方:王文东

杨俊英受让方:韩维山2024年7月2日

■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王文东、杨俊英与王馨阅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书》,王文东、杨俊英已将以下债权(借款人:曲慧,借款金额40万元,月利息:3.3%,担保人:额尔德木图、苏雅拉达来、包孟克、朝鲁、道格陶巴雅尔、陈胜利、孟克、赵志新)对应的《借款单》《保证担保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20万元、利息及权利依法转让给王馨阅。特公告通知与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该债权转让的事实。

王馨阅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依法享有上述债权的全部权利。请该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直接向王馨阅进行债务偿还。

转让方:王文东

杨俊英受让方:王馨阅2024年7月2日

■终止劳动合同公告

马某华:

马某华(男,身份证号:15253019****** 0015),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24年5月31日到期,经公司决定,合同到期后我公司不再续签。经公司多次电话、短信及EMS快递与你联系办理终止劳动合同事宜未果,现通过公告方式予以送达。

请你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到公司办理解除等相关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内蒙古金安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7月2日

■提存款受领通知

郝丽莉:

2024年6月19日,依据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通刑初字第2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卢士伟的母亲王桂英代卢士伟已将赔偿给你的死者经济损失人民币 27776元(其中丧葬费人民币6000元,抚养费21776元)提存至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兴安公证处,请你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前来我处领取提存款。如你本人无法亲自领取,请先打电话与我处联系。

地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君御华庭一期23号楼1单元3楼兴安公证处

电话:0482-8215412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兴安公证处2024年7月2日

■公告

包头市永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会根据申请人方国文向本会提出的仲裁申请及申请人与你之间签订的《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受理了因上述合同所引起的争议仲裁案件,案件编号为(2024)包仲字第0248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内,公告期满后第8日

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方于仲裁庭组成后的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庭和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组庭后的第8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地点为包头仲裁委员会D209仲裁庭,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第60日,逾期视为送达。(本会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新党政大楼副楼D211室,联系电话:0472-5618906)。

包头仲裁委员会2024年7月2日

■公告

张岩:

本会根据申请人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车站分理处向本会提出的仲裁申请及申请人与你之间签订的《富民一卡通授信领用合约》中的仲裁条款受理了因上述合同所引起的争议仲裁案件,案件编号为(2020)包仲金字第0773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内。公告期满后第8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后的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和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组庭后的第8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2024年8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包头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仲裁。领取仲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第50日,逾期视为送达。(本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中国国储大厦三楼包头仲裁委金融仲裁院,联系电话0472-6185036)。

包头仲裁委员会2024年7月2日

■注销公告

经公司股东会议研究决定,注销鄂尔多斯市鑫卡蒂威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50602MA0MX⁃ DM7XT;公司法定代表人:卢伊平。请公司债权人及债务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到公司清理债权债务。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鑫卡蒂威娱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7月2日

■遗失声明

李龙梅不慎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第三联丢失、票据号码:003726369X,声明作废。

本人张淑珍,身份证152624198202062125。遗失敕勒川乳业开发区丽水山城小区4号公寓楼1单元502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以及购房款收据两张丢失,合同编号GF-2000-0171,收据编号0109767收据金额36656元和收据编号0109762,收据金额5000元,现声明作废。

将鄂尔多斯市鼎盛誉商贸有限公司的财务章遗失,声明作废。

将鄂尔多斯市鑫卡蒂威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遗失,声明作废。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王军铆焊加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105MA0NYHX85L)将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声明作废。

本人朝格吉乐图已与内蒙古昌盛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解除《盛世豪庭项目“员工住房阳光工程”集资建房协议》并已收到该公司返还的购房款。因本人保管不善,遗失了该公司开具的金额为281400元的购房款收据(收据编号:0001602)以及《盛世豪庭项目“员工住房阳光工程”集资建房协议》(合同编号:2011082)。特此声明作废。

郭富亮不慎将呼和浩特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购万锦·宽阅住宅小区4号楼1单元602的购房款首付款收据丢失,收据日期:2024年6月28日,收据号:5470384,金额:1022322元,声明作废。

内蒙古大卓战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5MA0G1XQY07,公章丢失、财务专用章丢失、法人章丢失,法定代表人:黄健昀,声明作废。

荆华,不慎将身份证丢失,身份证号:152634198504131520,声明作废。

本人黄柯铭,身份证号15232619950214561X,由于疏忽不慎将呼和浩特恒大城24号楼一单元1401号房收据丢失,(收据编号051211,收据金额1036100),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与内蒙古鲁桥置业有限公司无关,特此声明作废。

寇甜不慎将呼和浩特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购万锦·宽阅车位款收据丢失,收据日期:2024年4月4日,收据号:6424309,金额:10000元,声明作废。

呼和浩特市韵诚快递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一分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50105MACYEKGD91)不慎丢失银行开户预留公章,基本存款账户编号:J191003294780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城支行,银行账号:05500101040028269,声明作废。

因不慎将赛罕区凤歧图文制作部营业执照丢失,注册号:150105600417065,特此声明作废。

2024年7月2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那仁达来、福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45条、第546条和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我与马春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书》,将贵方所欠我债务其中的105万元依法转让给马春。请贵方自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直接向马春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通知人:刘志强2024年7月2日

■公告

包头市国营青年农场:

本院受理申请人马宏伟与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等纠纷一案包九劳人仲案字【2024】第354号。我院于2024年6月3日开庭审理此案并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包头市九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7月2日

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分公司乌兰察布中心支公司迁址的公告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乌兰察布监管分局关于同意变更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乌兰察布中心支公司营业地址的批复(乌金复〔2024〕28号),现予以公告。

机构名称: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乌兰察布中心支公司

业务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

批准日期:2012年5月28日

机构住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盛世嘉华(金鑫商贸大厦)二期3#楼-商业-1301局部

机构编码:000052150900

发证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乌兰察布监管分局

许可证流水号:NO:00125869联系电话:0474-8222123批准日期:2024年6月5日特此公告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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