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信用环境提高司法公信四子王旗检察院办理首件跨盟市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以法律为盾守安全红线全区首例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审结讲好法院诚信故事  树立司法公信权威实地走访慰问  关爱留守儿童开展集中宣传  防范非法集资推进“市域通办”工作提升法律援助质效打造“包头普法”IP法治服务触手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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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42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7-02

全区首例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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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讯近日,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审结了全区首例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被告人马某某、马某为增加收入,约定前往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采集发菜并运回宁夏进行销售。2月19日,二人到达四子王旗某牧区开始采集发菜。3月5日,被告人马某某、马某驾车准备返回宁夏吴忠市,在边境卡口,被执勤民警查获。

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马某某、马某非法采集、运输的野生植物为发菜,系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涉案发菜共99.92千克,总价值为47607元。

该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缓刑并处罚金。该案的查处和审判,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破坏生物多样性行为的决心和力度。(韩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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