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唐旺勋通讯员荣荣)近日,通辽市科左中旗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顺利解决了原告刘某某的烦“薪”事,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刘某某系被告某建筑公司的技术员。截至2016年1月7日,被告共拖欠原告刘某某工资款16850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原告刘某某遂诉至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从情、理、法三方面向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耐心疏导双方的对立情绪。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于2024年7月15日前支付原告刘某某工资款,该起劳务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科左中旗法院把为民服务根植于思想中、落实到行动上,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方式,及时、快速、高效、妥善化解涉民生矛盾纠纷,把“小案件”办出好效果。